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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意弄人(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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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意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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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连谏

1

这单业务,让我思忱、犹疑,良久。

我经营一家小型公司,主要业务是猎人,就如现在,A公司颇是欣赏在B公司就职的冯凌霄,而A公司又不好直接出面,便委托我出面挖宝。

或许,对于别人,这只是个普通的名字,对我,他是大名鼎鼎的冯凌霄,因为,我曾爱他,那么深,而他,回报我伤害,势如破竹。

十年了,我无法忘记他的名字,他曾在众目睽睽之下,指了我的鼻子,声厉言苛地称我泼妇。

我不过18岁,芝兰明知我对他的爱,宛如一树盛开的梨花,依然要不管不顾地追他,在学校食堂,我请她不要碰我的爱情,她不言不语地骄傲冷笑,终于将我刺伤,我用勺子扔了她,打碎了她的眼镜,冯凌霄出现时,她开始捂着脸哭,我像一匹气咻咻的兽,立在人群中,冯凌霄看看她又看看我,然后,说了那个令我终生难忘的词,再然后,我失去了人生的第一场爱情。

大学四年,我像孟姜女一样,等了又等地等到了他和芝兰的爱情不得善终。

除了短暂的幸灾乐祸,又有什么用?他不爱我了。

他那么帅,每个认识他的女孩,都曾为之做梦。

这样的男子,适合用来恋爱,满足青涩的虚荣,用来陪伴终生,需要承受多少惊吓、储备多少勇敢才成?为此,毕业前夕,我向芝兰真诚道谢,不说缘由,她冷眼看着我:言不由衷。

彼时,我窃笑她放弃自尊,盲目痴情。

而十年后,面对冯凌霄的名字,我真切体味了她的鄙薄,果然是,言不由衷。

我是这样的兴奋踟躇,在夜里,拼命想像再见伊始,他会使用什么表情?白天,我逛商场转专卖店,回忆他喜欢的颜色,想像哪款衣服会衬托出我全部的美丽。

每一场非自然死亡的爱情,都不会被忘记。

被辜负者将铭记辜负者的名字并无时无刻不在蓄积力量还击。

2

每次挖宝之前,我都会做翔实调查,制作计划,尽量貌似自然地接近被挖宝者。

所以,我亦是没径直给冯凌霄电话,在我面前,他已高高再上,触到他的名字,我心汹涌依然,却不肯给他再一次骄傲的机会了。

我选择在网球场和他相遇。

天高云淡的秋日,我拎着拍子,路过他的身边,用讶异的目光看他,他忘记了抡拍子,用同样的表情看我,尔后,缓缓地,就笑了,向我伸出手,除了还那么帅,他身上又多了些东西,气质的沉稳和目光的犀利。

我们坐到休息区,他问了很多话,我抱着一杯水,思维频繁出现抛锚,我的心,像一片在高温下炙烤的瓷片,出现出数裂纹,无限延伸。

仿佛,他已忘记从前,望着我,目光深邃,温暖无限:有很多次,我会想起你。

我低着头,听见瓷片碎裂的脆响,在心里,蜿蜒不断。

我仰脸看天上的云,悠闲轻盈,他轻轻唤我的名字,我为自己依然这样容易为他动容而感到无比羞耻。

将目光转向他,就看见了伤感,在他眼里,无限弥漫。

我们一起吃了午饭,阳光穿过窗子,洒在脸上,我们说了些现在,旧事,没人提起,好像它们已成了需要忘记的耻辱痕迹。

喝很少的酒,不抽烟,一个人。

他交代现在的生活,然后,用暖暖的目光笼罩了我:那么,你呢?

我笑:像嗅觉灵敏的猎人,为一些公司挖掘他需要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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