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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握着缰绳的双手因为烦躁与愤怒而不住颤抖,恨不得往马儿臀部狠抽一鞭,奔驰远走。
但是,我仍旧遵守规定,纹风不动,板着面孔忍受训示。
布本希克末了痛骂说,他绝不会让我这样一个草率的蠢东西糟蹋了操练,明日我再听候发落,今天他不想再看见我的嘴脸,随即轻蔑地吼了一声:“退下!”
声音冷酷又尖锐,宛如踢了我一脚。
最后他马鞭又打了一下军靴,结束教训。
不过,我仍必须服从军规,举手至帽檐旁敬礼后,才能调转马头回到队伍前列。
没有一个同袍的目光公然望向我,大家因为尴尬,全都把眼睛深藏在头盔阴影底下。
他们为我感到羞愧,或者说,至少我感觉如此。
幸好,一道命令缩短了我在众目睽睽下的难堪过程。
号角声吹响,操练重新展开。
队伍散开,回到各排队形。
费伦兹趁此机会,佯装偶然策马过来,对着我低语道:“别放在心上!谁都会遇到这种事的!”
为什么愚蠢至极的人往往心地又最善良呢?
但是这老实的小子好心没好报。
因为我毫不客气地回吼“拜托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然后不留情面转身离开。
在这一瞬间,我第一次打从心灵深处感受到,大发恻隐之心,竟会伤人伤得如此笨拙。
这是我初次有此体验,但为时已晚。
都抛掉!抛掉一切!我在心里呐喊着。
我们这时又骑马返回城里。
离开,离开就是,随便上哪儿去,到谁也不认识你的地方,摆脱掉所有一切!走,走就对了,逃离,快逃走!不须受人崇敬,也无须忍受侮辱!走,快走——这句话不知不觉融入马蹄的节奏里。
一到军营,我迅速把缰绳扔给一个轻骑兵,立刻离开了庭院。
我今天没心思到军官食堂去,不想遭人奚落,更不想引人同情。
但是我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没有计划,没有目标,无论是城里还是城外,这两个世界都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只管走,快走,我的脉搏直直鼓噪;走吧,只管走,我的太阳穴隆隆作响。
出去就对了,哪儿都行,尽快离开该死的军营,离开这座城市!沿着可憎的大街往前走,继续走,往下走!忽然之间,有人在距离很近的地方真心诚意地朝我说:“你好!”
我不由自主循着声音的方向望去。
那个身材高大,下半身穿着马裤,上身是灰色运动服,一身便服,头戴苏格兰帽,亲密向我打招呼的是谁?我从没见过,一点印象也没有。
这位陌生人站在一辆车子旁边,两位身着蓝色工作服的技工正在修理车辆。
对方没有察觉我的困惑,径自走向我。
是巴林凯,平时我只见过他穿军装的模样。
“这车又患了**炎喽。”
他比了比车子,对我笑着说,“每次出门都得发作一次。
我想还得等个二十年,才能真正安心开这辆车出门。
还是骑我们优秀的老战马简单多了,我们这种人至少熟悉马儿一点。”
我不禁对这位不熟悉的人产生一股强烈好感。
他举止自信,成竹在胸,而且眼神明亮温暖,显露出漫不经心、潇洒自在的气质。
他才出其不意向我打了声招呼,我脑中顿时就闪过一个念头:这个人完全值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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