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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轨迹,已经完全变了。
没有追昔的出现,他的人生平淡安详。
回到神界交了任务,却没有想象中的怅然。
或许平淡,才是最好的人生吧。
并不是每个人都觉得轰轰烈烈才能将人生价值放大到最大,平凡亦可。
如果能让墨君轻重新选择一遍,他或许还是会倾向这种恬然生活。
而在他百年寿命中,我也的确没有看到勾魂再出现在他身边。
回到自己的住处,已经是夕阳西下,我看着将木屋照的一片橙红的斜阳,打了个哈欠,看来今晚我可以睡个好觉了。
这念头一出,就见隔壁木屋走出一个人来。
勾魂。
黑色的声音在夕阳的橙红之下,透着一种滑稽感。
当年第一次见到他时,我的脑袋一定是刚被冰雹袭击过,不然怎么会觉得惊为天人还决定去把他追到手。
我撇了撇嘴,准备回屋里。
勾魂一步跃到前头,说道:“你刚才没有必要那么做。
送追昔重生后,墨君轻也不会记得你们之间的事。”
是啊,他不会记得。
我们神君的出现,本就不属于这个时空,就算是追昔不重生,我跟墨君轻爱的死去活来,但是任务一结束,我在他脑中的记忆,便会被完全剥离,一点都不留。
但是我就是想那么做,不知道是为了让当时的他心里好过些,还是为了自己。
但是我一点也不后悔说了那些话,那些话,就好像是说给自己听,而不是说给别人听。
我冷着眸子看他:“我的任务完成了吗?完成了。
完成不了,会扣勾魂君的俸禄?不会……”
话还未说完,勾魂的双手忽然滑过我的双肩,将我拥入怀中,附耳定定说道:“重生,再等等,我们重新开始。”
我蓦地怔住,一千年前,勾魂说,再过两年,我们就去上神那请命成亲。
然后才过了两天,他就把我踢开,跟女尊君在一起了。
那个时候我真的难过的要死,虽然我并不认为一旦相恋就必然能走到最后,可这种被欺骗的感觉,并不好受。
现在过了一千年,他竟然又说这种话。
片刻的愣神,反应过来的我怒不可遏,猛地将他推开,重重刮了他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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