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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镇岳的脸色沉了下来,黝黑的脸庞在日光下泛着铁青:“家父当年也是身不由己!
宋室昏聩,偏安江南,百姓在金狗的铁蹄下早就活够了,谁还在乎江山姓赵还是姓完颜?”
“所以他就该帮着金狗屠戮汉人?”
李莫愁的声音陡然拔高,素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六十年前,林朝英祖师与王重阳祖师在中都拉起抗金义军,三百弟兄歃血为盟,誓要夺回河山!
是你父亲林御北,拿着姑母亲手画的布防图,连夜投靠了完颜守城!”
李莫愁自幼在古墓长大,师傅李芸儿小龙女严格,但对少女时期的李莫愁却极为宠溺,常常讲起林朝英与王重阳的旧事,说起林御北叛投金狗的可恨,也叹过乱世中忠义难全。
只是李莫愁心性本就疏淡,那些家国恩怨听着像说书,远不如陆展元的笑容真切。
直到被情所伤,心中只剩怨毒,更懒得管什么宋金兴衰,却唯独对“背叛”
二字,恨得比谁都深——许是当年听多了林御北的故事,刻进了骨里。
六十年前那个寒夜——终南山的雪下得正紧,王重阳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眉目间带着未脱的青涩,却已在掌心攥出了血痕。
彼时他已练就一身硬功,却眼睁睁看着大宋朝廷递上降书,将淮河以北的土地拱手让人。
金人的马蹄声虽还未到终南,可那步步紧逼的气势,早已压得山河喘不过气。
“等不得!”
他将铁剑往地上一插,火星溅起时,身后已聚起三百弟兄。
有人劝他终南偏远,不必趟这浑水,他却指着北方冷笑:“今日让一步,明日他们便敢踏平终南。”
真正让他如鲠在喉的,是金国的完颜守城。
那厮武功虽非顶尖,却最擅笼络人心,他在汉人地界设下“招贤馆”
,金银堆成山,美人列成队,专等那些骨头软的武林人投靠。
,!
不少曾在江湖上有名有姓的好手,就这样成了他帐下的死侍,穿夜行衣,藏淬毒刃,专在暗处刺杀大宋的将领。
王重阳的武功尚未大成,硬碰硬总吃亏,义军几次折损,连最信任的副手都被死侍割了首级。
可他骨子里的韧劲不输钢铁,他看着帐外的弟兄们啃着冻硬的窝头,看着林朝英用冻裂的手指修补战旗,突然一拍桌子:“咱们去中都!
完颜守城杀我大宋将领,我就去端他的老巢!”
那时的中都早已成了金国的京城,城墙高耸,守卫森严。
王重阳带着义军乔装成商贩,在贫民窟里扎下根,白天挑着担子走街串巷,晚上就借着月色刺杀金国的军政要员。
林朝英的父亲是河北有名的武师,虽未明着抗金,却总在暗中接济他们。
老人家给一双儿女起名时,藏了多少未说出口的期许——女儿名“朝英”
,盼她心向英雄;儿子名“御北”
,望他抵御北狄。
林朝英第一次见到王重阳时,正撞见他徒手打死三个调戏民女的金兵。
她提着剑从酒楼里冲出来,本想出手相助,却见那青年反手夺过金兵的弯刀,刀光如练,瞬间划破了三个金兵的喉咙。
血溅在他青布衣衫上,像开了几朵凄厉的花,他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只转身对吓傻的民女说了句:“快走吧。”
就是这一眼,让林朝英下定决心跟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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