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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来,偷跑那天的黄昏也仿佛是偷来窃来的,残影金照,云霞粉红,美得不可思议。
卫岚想得入神,过了好久才想起来自己是主动请缨,要出去拿外卖的。
外卖拿回来,几人用排练室的椅子拼成桌子吃饭。
卫岚刚才没感觉,闻到了饭香才意识到自己一个下午没吃东西,早就饿了。
他眼巴巴等着两位前辈先下筷子,董霄却突发奇想,要逗他写歌词。
歌词这话题来源于不久前的对话,董霄对雷启吹牛,说卫岚不但能弹会唱,还能写词。
雷启来了兴趣,问他是不是随时能写,找了纸笔给他,恰好外卖到了,话题就此中断。
卫岚没想到这茬儿还能续上,也没什么可推辞的,问董霄有没有个主题。
董霄一时间也没想法,排练室大门洞开,她随手一指,指中只溜溜达达的黄毛小野狗。
那就野狗,很朋克,很艺术。
年轻脑子的确好用,卫岚刚一拿笔就唰唰地写。
野狗这主题多好发挥,任谁都会等着卫岚写世事不公,写天怒人怨,写满街的阿猫阿狗无人收留,露宿街头……三两分钟后,卫岚把纸递过来,满眼诚恳地问能不能吃饭了。
董霄把纸拿到中间,和雷启分着看,看到最后,两个人都忍不住笑了。
董霄把歌词夹到笔记中间收好,给卫岚递了筷子:“吃吧吃吧,多吃点儿。”
连雷启也主动给他开了可乐,没买啤酒,三个人就着可乐罐子干杯。
笔记里的一页纸上,卫岚龙飞凤舞写了前面歌词,暂且不提,就说最后一句,很能流露真情。
【不算不算,褴褛不算】
【我是野狗,要吃狗饭】
justtonight——三
卫岚终于能够冲外卖盒里的青椒炒肉下筷子时,沈子翎正把一筐果篮提上收银台。
结账出来,外头已经是日暮残景。
沈子翎分明记得刚到水果店时,落日还擦着楼沿,天边红得像泼过血,在店里也就耽误了三五分钟,怎么出来已经暮色四合,天边只晕了一圈留恋恋的蓝黑。
可见夕阳真是短过人情,瞬息万变,难画难描。
路上街灯还没点,医院在对面显出了黑蒙蒙的巨大影子,病房灯亮得像无数只眼。
沈子翎还是来了,不来不行,不来“不合适”
。
为了成个合适的大人,他只好逼着自己做不合心的事。
拎着果篮找到了病房里,幸好他不愿见的人不在,房间里只有那人的爸妈。
陪两位向来对他温和亲切的长辈说说话,这倒也不算一桩违心的苦差事。
两位老人见了他都很高兴,高兴得有了点儿喜出望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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