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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行止有度的太子隐隐显出怒意,他厉声呵道:“陆峥,给我起来!”
陆峥还想犟。
然而孟珺仪转过来求助般看他一眼,嗔怒的目光,让他失了力气。
于是他们两个站着,孟珺仪坐着。
陆峥的目光自始至终黏在孟珺仪脸上,而李明泽虽泰然地把玩着手上的珠串,余光仍然落在她身上。
被两道炽热的视线夹在中间,孟珺仪权当不知,决定按照自己的节奏,先和刚出场的太子套个近乎。
她抬起头,这才看清了李明泽今日的打扮。
他身穿月白色常服,玉带束发,左手腕上绕着油润发亮的沉香木珠,右手戴无暇的羊脂玉镯,指上还有扳指。
红宝石耳珰闪闪发光,胸前并蒂花形的青玉链子随呼吸起伏。
满身的珠玉,像他的翎羽,一种理所当然的矜贵。
衣袂间更是早染上了暖帐熏风的富贵香气,怎么也藏不住。
孟珺仪说:“太子殿下这身搭得相当有品,首饰层次和谐,繁而不乱。”
虽是客套的吹捧,但也有几分真诚的赞赏。
而且,夸他喜欢的东西,总不会出错。
李明泽面色这才微微缓和:“嗯,你一向有眼光。”
李明泽自小喜欢首饰,然而在宫中多被斥责,训他不够端庄,不足为皇室典范。
他不可违逆父母,但终究有气,会私下微服逛街。
孟珺仪和李明泽初遇时,还不知他身份。
他也是这样一身精挑细选的打扮,漫步街头,与人擦肩,手串散落一地。
闹哄哄的街市上,过路的女子俯下身,一颗颗地帮他捡起来。
她边捡,边忍不住打量他,认认真真地夸赞:“公子这身真是好看。”
不是奉承,毫无鄙夷,而是发自内心的,认同他的穿搭。
这样一位素不相识的女子竟让他产生了红颜知己般的悸动。
李明泽脸一红:“别捡了,不打紧。
捡起来也不好拿。”
“这么好的明珠,不该蒙尘。
只是公子的蚕桑丝易断,”
她从袖中拿出用来缝补衣服的苎麻线,“若不嫌弃。
我先用这个帮公子串起来。”
“自然不嫌弃,劳烦小娘子了。”
她手脚麻利,很快就把珠子串好。
递过来的时候,指尖有茧,磨过他的手心,是他不熟悉的粗糙。
这么好的明珠,不该蒙尘。
这是李明泽遇见孟珺仪之后的念头。
他想把佳人留在身边,日后围炉夜谈,总有说不完的话。
可惜总有些野人要同他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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