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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吗?
喜欢。
从小到大,从那个分玻璃珠的女孩,到图书馆里等他四小时的少女,到雨天递伞给他的温柔,到问他“你喜欢我吗“的勇敢……
他一直喜欢。
即使她和刘畅在一起了,即使两年过去了,即使他知道他们不可能,他还是喜欢。
“喜欢。
“林煜轻声说。
“那就去见她啊!“薛南风说,“至少听听她想说什么。
“
“可是……我配吗?“林煜苦笑,“我现在什么都没有。
每个月的钱都要寄回家,连请她吃顿好饭的钱都没有。
我凭什么见她?“
“煜哥,你说的这是什么话?“黎川推了推眼镜,认真地说,“你觉得,姜以夏是那种在乎这些的人吗?“
林煜愣住了。
“如果她在乎钱,在乎物质,她就不会主动联系你。
“黎川继续说,“她明知道你家境困难,还要见你,说明她想见的,是你这个人,而不是你的钱。
“
“而且煜哥,你也不是一无所有。
“郑子昂说,“你在清华,你有论文,你在做脑机接口研究,你有梦想,有目标,有毅力。
这些,比钱更珍贵。
“
“对啊煜哥!“薛南风说,“你别妄自菲薄。
你现在可是韩教授实验室的人,是大二就要发IEEE论文的人,是全年级都数一数二的人!你怎么就不配了?“
林煜看着三个室友,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可是……她和刘畅……“
“你不去问,怎么知道?“黎川说,“也许他们早就分手了呢?也许她这次来,就是想跟你说这件事呢?“
“林煜,你不去,永远不会知道答案。
“黎川认真地说,“你会后悔的。
“
林煜沉默了很久,最后拿起手机,看着那条短信。
“去吗?“薛南风问。
林煜深吸一口气,然后开始打字:
“以夏,好久不见。
我周末有空,我们可以见个面。
“
打完字,他的手指悬在发送键上,迟迟没有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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