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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前的观察需要很久,但在共同的利益面前,达成协议却很快,就像分出上下、一同捕猎的狼。
在敖哈拉与马哈阿骨打敖包相会的第二天,河边部就开始了战斗前的准备。
一百六十匹战马开始被大量喂食草籽、干草,一天从早到晚,几乎都在吃。
这是为了加强马力,无论是奔袭还是追杀,战马都是越快、越持久越好。
要做到这些,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吃”
,只有喂饱了马,长出了膘,才能比敌人的马更快!
而战场上一点点马速与耐力的优势,就往往决定了,对方是跑掉还是被俘。
“长生天在上!
我们河边部不是什么富庶的大部落,部落里最好的马料,就只有这些好不容易收集的草籽。
要是那些南方的大部落,手里有汉人那里交易来的豆子…那才是最好的喂马料!
吃上一顿,顶上吃一天的草。
追起敌人来,就是对方跑死马,也根本跑不掉!
…”
敖哈拉注视着忙碌的营地,对于即将到来的厮杀,似乎并不是那么平静。
他沉默片刻,看向平静的马哈阿骨打。
“阿骨打兄弟,你们只要了六十匹马,那就是九十骑?九十个披上铁甲、拿着铁兵的近战骑兵?…”
“嗯。
九十骑,足够了。
至于剩下的披甲人,就守在营寨里,等着我们胜利的消息就行!”
马哈阿骨打点点头,显露出十足的自信,仿佛九十个披甲骑兵,就是压倒一切的力量。
至于只要六十匹马的实际原因,其实是王国两百人的买马队伍中,只能凑出九十个会骑马的女真骑兵来。
至于剩下的王国武士、女真弓手、山靼弓手,都只能勉强骑上马赶路,然后下马射箭步战。
至于骑马冲锋或者骑射这种高难度的活计,眼下还是做不到的。
而要和一个游牧部落作战,唯一的战术要点就是快!
等骑兵冲进去打完,后面的步兵弓手说不定还没赶到战场,带上去意义也不大…
“.好吧!
长生天庇佑!
九十个披甲骑兵确实是够了…”
听到阿勃翻译的话,敖哈拉默了数息,看了自信的阿骨打一眼,才接着道。
“阿骨打兄弟,我们河边部会倾巢出动。
一百一十个部落弓骑,其中有二十五个兀鲁思勇士。
森林部没有寨子,只有栅栏围成的部落营地。
到时候,你们的披甲骑兵在中间,直接冲入他们的营地,逮着他们的大队弓骑‘使劲冲’,尽量把他们打散。
我们的弓骑从两翼围上去,堵住他们逃跑的口子,让逃跑的敌人尽量少。
而他们没有准备,没有提前喂马的话,是跑不过我们的。
嗯,最好赶在天亮的时候交战,天黑前‘拼命追’,肯定能追上所有逃跑的家伙!
…”
马哈阿骨打很是专注,倾听着敖哈拉的战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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