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棍子文学网】地址:https://www.exowx.net
“嗡嗡嗡。”
不合时宜的电话出现,端木笙眼神暗淡瞭力度,他恋恋不舍蹭瞭蹭千夜的鼻子:“哥哥,我得走瞭。”
“哦……”
心中难掩失落,千夜的嘴角立刻塌瞭下去,生出瞭端木笙换份工作的想法,因为两人的工作性质,聚少离多,这一别下次不知道又是几天后才能见面瞭。
“乖乖等我回来。
我会每时每秒都在想你的。”
“嗯。”
千夜给端木笙收拾好行李,一直默默跟在端木笙身后,端木笙每次回头都会看见千夜垂著眼,目光露出的不舍,不自觉搅在一起手指,端木笙眼睛一涩,想起瞭从前他每次出门千夜也是这样黏著他,那个时候他嫌烦,殊不知这是爱一个人不想分别的表现,到瞭门口,涌出无限的眷恋,他突然羡慕起平凡的生活,要是他和千夜都是普通人,普通职业,那麽下班后,两人会像寻常情侣一样一起去买买菜,做做饭,再散散步,回来洗个澡,相拥在一起,朝朝暮暮,长长久久,相伴到地老天荒,端木笙此刻才意识到,原来爱一个人,连看一眼对方,都觉得满足。
“路上慢点,到瞭给我打个电话。”
千夜叮咛道,见端木笙走的匆忙,他又上前,抬手把扣进去的衣领翻出来整理好。
端木笙突然低头,在他面颊痣的地方咬瞭一口。
“你干嘛?”
右脸痛觉神经运转,千夜不明所以。
“标记一下。”
直到千夜面颊痣和唇下痣两颗小痣周围的皮肤变红,隐约可见牙印,端木笙才满意松口。
“你快走吧。”
千夜伸手摸瞭一下端木笙咬过的地方,火辣辣的,有点麻。
他有些懂端木笙的心理,无非是狗要给属于自己的东西标记一下。
想著想著,千夜就被脑海中的想法逗笑瞭,这是什麽比喻,端木笙是狗,那他是什麽,一截大棒骨吗。
端木笙隻倒腾出半天假期,和千夜温存瞭会儿,上瞭车。
巩凡从车后镜敏锐发现端木笙换瞭一套衣服,和来时的不一样。
干什麽事得换一身衣服啊,聪明的他,脑瓜转瞭一下,瞬间懂瞭。
“笙哥,这身衣服你是买小瞭吗?”
巩凡调侃道。
端木笙低头看瞭眼身上穿的衣服,衣服长度,大小合身,不知道巩凡为什麽突然这麽问,刚要出言怼他,透过车后镜,看到巩凡似笑非笑的嘴角,他反应过来笑骂道:“我艸,你小子皮痒瞭是吧,好好开你的车。”
“开个玩笑嘛,笙哥,”
巩凡仍不怕死的加瞭一句,“新婚快乐瞭啊。”
“这句话我爱听,但还是请你滚滚滚。”
“嗡嗡嗡。”
端木笙正笑著,被电话铃声打断,他以为是江晴给她打来的,别看江晴一副高冷蛇蝎女强人,但实则是个爱瞎操心的老妈子。
“端木笙,下周六回来一趟。”
不容反抗的声音,带著命令式的语调。
端木笙敛住笑容:“我没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