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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输了也全部回家睡觉去,不管大家伙选出谁来当头人都行!”
蒙烈爽快地答道。
“我们到底要怎么来决胜负?不管是比拳脚还是比兵器,我们奉陪到底!”
他知道自己这边人多,已经占了大便宜。
现在他故作高姿态,以免有人说他胜之不武。
“比拳脚,打擂台!”
人群中有人大声叫道,立刻有人跟着大声叫好。
那些人听说过雪梅的精彩故事的人,正在跟身边的人大肆渲染,惹得大伙儿心里都痒痒的,都想亲眼见识一下这位黎族美女大战八方的风采。
赞同的人越来越多,“打擂台”
“打擂台”
的呼喊声也越来越响。
这也难怪,若是真刀真枪地打起来,恐怕大多数人还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儿就结束了。
在擂台上比拳脚相对来说要精彩多了,因此多数人倾向于打擂台。
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中许多人都是来看热闹的,并没有把这次争执看成是一场生死搏斗。
“好,就这么办!”
雪梅笑着答应了下来,还下意识地挺了挺胸。
这个办法正和她的心意,若是真的群殴,自己这边取胜的希望可能会小一点儿。
当然,也不是全无胜算。
在那种情形下她就只能抢先下狠手,尽快控制住或者干脆干掉蒙烈这个领头人,希望能够震慑住其他的人。
蒙太想了想,只好点头答应。
他心里觉得即使是打擂台他们也能胜过对方,因为他们人多,可以车轮战。
另外他的自尊心很强,实在不好意思坚持七个打三个这种无赖的打法。
他身边那六个大汉都没有吭声,眼睛全都盯着雪梅的胸脯看呆了。
他们一边看一边在胡思乱想:这么个美貌的女人,就算被她打一拳,应该不会很痛吧?
看热闹是人的天性,苗族人自然也不例外。
因为这苗岭上并没有现成的擂台,临时搭一座又来不及,于是那些热心的人们腾出了一块方形的平地,四个角都插上竹杆,作为边界的标志。
另一些人敲起了锣鼓,像是一场大戏就要开始了一样。
观众们也自动分成了好几拨,有不少是支持雪梅的,他们在为黎族人加油。
当然,也有支持蒙太他们的人。
不过,绝大多数人都是来看热闹的。
雪梅请苗岭三老当擂台比武的证人,他们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看今天这架势,若是不先分出个胜负,全族大会肯定是开不下去了。
召集一次全族大会是件很麻烦的事情,他们都不想再拖下去了。
况且他们也曾年轻过,也曾争强斗胜,他们心中对接下来的比武都很期待。
蒙烈那边先上场的是一个名叫唐牛的大汉,他的对手是张财。
他们两个都脱得只剩一条短裤衩。
这是苗岭上比武的规矩,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人身藏暗器伤人。
唐牛比张财高出了半个头,一上来没费多大劲儿就把张财推出了界外。
这也怪不得张财,他身体不如对方强壮,功夫也差得远,能不受伤就算不错的了。
他红着脸在众人的哄笑声中走回雪梅身边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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