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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沈莳转过头去,对呆立在一旁的管家说道:
“管家先生,能麻烦你到607房一趟,把垃圾篓里的空矿泉水瓶拿过来吗?”
管家当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他用最快的速度奔向607室,翻出垃圾篓里的矿泉水瓶,又狂奔回来,总共耗时不到一分钟。
“对,就是这个瓶子,谢谢你。”
沈莳让众人注意观察没有盖上盖子的瓶口,“大家都看到了,瓶口处有一圈完整的唇彩,跟这位‘戚知锦’用的唇彩颜色一样……”
他强调道:
“可是,大家觉得,这圈唇彩,又是如何印到瓶口的呢?”
伍洛汀想也不想就抢答:“那还能如何?当然是喝水时印上去的呀!”
“对。
确实是在喝水时留下的。”
沈莳点头,然后比了个举瓶子的手势,“不过,从这圈唇彩的形状和位置来看,这人喝水时必定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他会将瓶口整个衔进嘴里。”
说罢,他转头去看“戚知锦”
:
“你和真正的戚知锦身高、体型和声音都很相似,所以敢于模仿他——反正戚知锦是个刚入圈不久的小透明,我们这里又不能上网,没有人会知道他究竟长什么样子。”
沈莳顿了顿:
“为了扮演好‘戚知锦’这个角色,你用了跟他同色的唇彩,甚至刚才去拿水时,还特地选择他在房间里喝过的矿泉水。”
他叹了一口气,“然而,你根本没注意到他爱衔住瓶口喝水,对吧?”
“戚知锦”
的眼神已从怨毒转换成了漠然。
——是的,他承认自己疏忽了。
他该死的根本没有注意到戚知锦那幼稚的衔瓶口的习惯!
更要命的是,他还在沈嗣面前,用不一样的姿势喝了一样的矿泉水!
同样的,正是因为他并非真正的戚知锦,才会忘记了他有那杀千刀的恐高症,才会在设计诡计的时候,完全忽略掉了必须要把“恐高”
的因素考虑进不在场证明里。
而他最大的,也是不可饶恕的失误,是他在这场剧本杀里遇到了沈嗣!
偏偏如此一号人物,居然他妈的是个“新人”
!
“我猜,整件事应该是这样的。
这位假冒的‘戚知锦’,嗯……姑且先称呼你为‘无名氏’吧!”
见“戚知锦”
不肯开口,沈莳摇了摇头,自顾自说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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