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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色狼为什么改行(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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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同学们每每相聚,酒茶荡漾之余,必举我为“色狼”

,我也洋洋得意甘为好色之狼,并扬言:“吾以色眼看天下也。”

细想一番,他们的一致推崇倒也并非事出无因。

一大群狐朋狗党走在街上,高度近视的我准能从五颜六色中指点出娇娇丽色,并附以片言点评,必能众望所归,令众人叹服不已:“好一双色眼!”

能有这样一双火眼金睛,可是我近二十年如一日好色的结果。

最早可追溯到幼儿园的时候,在那高低不齐歪歪斜斜的破桌椅旁,就开始偷看一位邻村的小女孩。

那时在乡下,小孩子都没有什么花样繁多的新衣裳,她也没有,只是她的衣裳总比别人特别干净些,又不流鼻涕,在我的小心眼里就已经可谓芬芳、美好之极了。

她有两个特别可爱之处,一是她的嘴唇,丰嫩异常,当中微微尖出,仿佛要滴下一般,每令我有伸手衔接的欲望。

二是她爱哭,一哭,娇怯可怜的模样就让我如痴如狂,我常盯着她的脸想象着她哭的模样,这样不过瘾,就开始想着法子让她哭。

有几回,约一二死党,揭一竹竿,挑上些死老鼠之类,在她放学回家的路上,拦路“调戏”

,先是对峙,想摸其脸蛋而不敢,就将死老鼠在其脸前晃动,于是就有眼福见其粉泪盈盈的可怜模样,得意回朝。

随着年龄的增长,在我的小学和初中,先后曾暗恋过三个女孩。

那时在乡下学校,封建得很,男女生极少搭话,在路上或其他地方碰见,招呼是不打的。

只有通过对方的眼神,才知相互其实都已看见。

因此要想引起女生注意,唯有发奋读书,使成绩出众。

因为这个,父亲吆喝竹鞭赶不到课桌旁的我,才收拾在野之心,读了点书,不料成绩于是就名列前茅。

古人云:女人是祸水。

我却因这些祸水得福,因此对祸水们倒越难割舍了。

从小就有此毛病,有些其实并不美的少女,由于某一颦某一笑,某一扭腰动作的动人,也能引起我一时的发痴。

天长日久,逐渐给同学们瞧出了苗头,一声“色狼”

能把我羞了半死,这刺人的字眼,每被叫出,我就象做小偷给人当场揪住的尴尬。

后来脸皮增厚,又读了些书,就开始摇头晃脑地反驳:“非好色也,只不过是对美的敏感。”

往往令攻击者哑然。

某日,阳光灿烂,颇正经颇庄严地在床头贴上一条横幅:

皮厚心黑方能遂我风流之志甜言蜜语才可近伊芬芳之唇白纸黑字,颇有点触目惊心。

宿舍一时沸腾,摸头、挨拳、笑骂给收拾了一顿。

一舍友就问:“前面有一匹狼,后面跟一只鬼,给你一张弓,你是射(色)狼,还是射(色)鬼?”

一时豪气上涌,男子汉大丈夫,色狼就色狼,认了。

臭名远扬之后,本以为从此亲近芳泽难于与虎谋皮,不料女生们竟没给吓跑,反而出于逆反或是好奇,常有艳福不速而至――――――。

一个星期天,逛城购书,才出书店,恰遇同系一女生,提着满兜满兜的菜。

她的小脸通红,却一改平日的害羞,热情大方得很,声言家在附近,居然引狼入室,邀我光顾。

有此美事,我自是答应不迭,跟她穿过一条小巷,老实不客气地推门而入,好大一个厅,没人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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