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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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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门外,忠心追随他的奥比人,被血与火征服的萨比森人,都跪倒在了他的脚下。

光明大陆纪元一一三八十一月二十六日,持续千年的奥比王国同萨比森王国的战争,划上了句号。

萨比森的末代国王莫迪三世,被以最隆重的葬礼安葬在皇室墓地,向黑炎投诚的贵族们,保住了性命,却被从宫廷中永远驱逐。

光明大陆纪元一一三八年十一月的最后一天,奥比的国王黑炎,在被征服的萨比森王城,戴上了萨比森的王冠。

从这一天开始,他将拥有大陆上最庞大的国土,最强悍的战士,最富饶的土地。

他将被称为,奥比与萨比森之王,王中之王。

这一切都暂时和宋默无关。

在萨比森王宫被付之一炬前,宋默带着格里兰人和“自愿”

宣誓效忠他的图罗等人,回到了赛万斯的军队中。

从卡里抢来的战利品,被妥善的安置在一处隐秘的地方,强森带着几个忠心的格里兰人,以及两个修士留在那里看守,准备等奥比大军返回时,再取出来。

赛万斯的军队不会和大军一起返回奥比王城,事实上大部分总督都会在参加完国王的加冕典礼后陆续离开,返回自己的领地,带着他们这次的战利品,开开心心的回家过年。

至于战后总结什么的,奥比人没这传统。

因此宋默才有胆子回来,也必须回来。

他和图罗的手下加起来才五十几个人,想要把那么多的金币和珠宝千里迢迢带回格里兰,压根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他们不是地精,没办法大摇大摆的走私偷渡越境。

至于瑞斯梅尔斯……宋默选择性将他忽略了。

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男人的羡慕嫉妒恨,也是很惊人的。

不过,这种无视持续不了太长时间,瑞斯梅尔斯知道,宋默也知道。

作为一个合格的领主和成功的强盗,有的时候,必须学会妥协。

只是被迫妥协实在不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就像在奥比的王宫中被黑炎硬生生“抢走“的几千个金币……还有那个跑进他卧室抢金币的精灵……果然,长得好看的家伙,都不是好人!

于是乎,宋默的审美观在瞬间得到了升华。

升华到他看着一个一脸横肉,面目狰狞的壮汉迎面走来时,忍不住竖起了拇指夸赞一声:“兄台,你可真是玉树临风,英俊帅气!”

大汉愣了两秒,甩手扔掉了自己从萨比森战役中得到的战利品,怒瞪双目,鼻孔喷气,举起剑就朝宋默砍了过来!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宋默当着丑男说英俊,相当于直接在壮汉心口洒了一把盐,然后又洒了一层花椒面,一层胡椒面,最后洒了点辣椒粉提味,效果绝对是杠杠地!

壮汉出离愤怒了。

靠之,当他真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听不出这是讽刺吗?!

宋默想哭,他真的是在夸他,比珍珠还真!

被追杀的宋默绕着西北行省军队的驻地跑了三圈,最后终于跑不动了,眼见就要被壮汉劈成两半,瑞斯梅尔斯突然从天而降,一把黑色的长弓挡住了壮汉砍下来的剑,随手一挥,壮汉就像是风筝似的飞了出去……

那一挥的姿势,绝对是帅呆了,酷毙了,让宋默再一次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同样是男人,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瑞斯伸手把宋默拉了起来,凑到宋默耳边,低声说道:“亲爱的,为什么你不是称赞我呢?如果这些话是对我说的,我会更加温柔的对待你。”

话落,轻轻在宋默耳边吹了一口气。

宋默身上的鸡皮疙瘩立刻开始起立敬礼,这家伙,不和他耍流氓,会死吗?会死吗?!

可想起被自己藏起来的那杆步枪,宋默握紧了拳头,咬紧了牙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爷我忍!

虽然没有分到卡里城的战利品,赛万斯在萨比森的王城里也是收获颇丰。

王宫被烧没了,国王死了,可那些大贵族不是还在吗?

经验告诉赛万斯,这些传承千年的世袭贵族,哪个不是富得流油?绝对是最好的下手对象。

显然,聪明人不只赛万斯一个。

于是乎,短短的几天时间里,萨比森王城里的贵族府邸遭到了一次又一次的“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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