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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广而告之(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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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月止才思泉涌,在院中石凳上坐了一整天,日落之前,三条计策顺利出炉。

羊毛毡进度也没落下,罗月止停笔之时,手边已经蹲了两只云朵一样雪白绵软的羊毛毡小兔子。

他去灶房捡了两颗赤豆黏在小兔子脸侧当作眼睛,又朝李春秋讨来些胭脂,点在小兔子的耳朵鼻子和圆嘟嘟的脸蛋上,便算是大功告成。

体型稍大的那只送给李春秋,小些的那只送给了青萝。

两人见到这胖嘟嘟毛茸茸的小东西都喜欢得厉害,青萝更是眼睛都直了,从来腼腆的小姑娘甚至原地蹦了两下,手里小心翼翼捧着小兔,说什么舍不得放下。

“阿止,你从哪儿学来了这讨人喜欢的手艺?”

李春秋笑眯眯地拉过罗月止的手,叫他站到自己身边来,“也教教娘可好?”

罗月止心想,虽不是什么名贵的小玩意儿,但用来解压确实很不错的。

娘亲愿意学,也算多个好玩的小东西叫她打发时间。

便满口答应下来。

谁知盯上这小毡件儿的,并不止家中女眷。

罗月止十岁大的弟弟罗斯年从书院放课回家,一进门看到这小兔子,当时就拽着罗月止不叫他走了,非得让他哥也给他戳一个。

这孩子赶上了好时候,出生后一年便裹在襁褓里随爹娘进了皇都开封,吃得好穿得好,小小年纪胖得像只滴溜圆的兔狲,生生把罗月止拽了个趔趄。

“阿升你要把我胳膊拽断了!”

罗月止讨饶,“给你戳、给你戳……我也没拒绝不是?快松开!”

罗家的第三子罗斯年,小字阿升,家里头的人都这么叫他。

他不像二哥幼年时有出众之才,不着急参加童子试,便没像罗月止那样十岁出头的年纪便早早学大人取了表字。

罗家夫妇这次真是怕了,决定绝不再揠苗助长,只让罗斯年老老实实、按部就班地念书,表字更不着急,二十岁成年再说。

“你会戳别的吗,我想要个小狗子。”

罗斯年松手了,但还是牵着罗月止的袖子,“一个就行,求你啦哥哥!”

罗月止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是个独生子女,家里也没什么玩到一起表亲。

两世为人,罗斯年算是与他最亲近的小孩子。

罗月止本不怎么待见小孩的,觉得他们吵闹、幼稚又蛮不讲理,却唯独挺喜欢罗斯年,试问谁不喜欢珠圆玉润瓷娃娃脸、又成天追着自己屁股后头跑的小大人呢?

罗斯年听罗月止答应,这才满意了,后退一步弯腰给罗月止作了个揖,像模像样道:“多谢哥哥。”

罗月止揉揉胳膊,在他脑袋上呼了一把,搂着这个只及他腰高的小弟吃晚饭去了。

事实上,从宋代以前,普通民众一天是只吃两顿饭的,第一顿饭叫做“朝食”

,一般在早上八九点吃,第二顿饭叫“餔食”

,在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吃。

但随着生产力的解放、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工作的时间不断加长,两顿饭开始不足以支撑体力消耗,再加上朝廷取消宵禁制度,夜市经济逐渐繁荣,如今开封已经形成类似近现代一日三餐的用餐习惯,加上夜宵,吃四顿饭的也大有人在。

罗家算是宋代城市的中产家庭,已经跨越了但求温饱的阶段,开始追求饮食的精细。

罗邦贤与夫人李春秋每日都要饮茶,家中主食以精细的麦和稻为主,日日可见荤腥,价格昂贵的羊肉也经常能够吃到,这些就是生活富裕的体现。

譬如今天晚上厨娘做的便是稻米粥,佐以熬肉、辣萝卜和水煮芦笋。

说起辣味也是稀奇,虽说此时辣椒还远没有引入中原,但四川等地的制辣之法却早已遍地生花,改变了宋人的味蕾。

其中芥子和鲜姜便是最常见的辣味来源,时常用来制作腌菜,宋人餐桌上多见的辣脚子姜、辣萝卜等,便是以芥子同缸发酵制造出来的脆辣小菜,已见后世咸菜的雏形。

一桌子吃饭的人中,唯独罗邦贤情绪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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