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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郑小羊选择的地方跑去一日,看到了一个野马群。
粗粗一算,大约有几十匹野马。
原先还心有不满的同僚见了,简直目瞪口呆,完全不知道对方是怎么做到的,要知道,就算是戎狄,也不一定对草原这么清楚。
原先以为这人是在说大话,还在默默记着路线,若是迷了路,还能按照来的路线回去。
可是、可是……
眼前的这一幕完全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有这些替换,就够了吧,野马群能掩护我们。”
郑小羊满不在乎。
“可是,野马向来难以驯服……”
“杀了头领就是。”
野马比不上野狼,笨笨呆呆的,很好打。
郑小羊抽出箭篓中特质的火箭,点燃后面的引线,瞄准方向,准确无误地射.了出去。
引线燃完之后,点燃了火箭后的微量推进剂,能让这只箭矢飞得更远。
而若扎到目标身上,火箭箭头的特制火药会轰然爆炸。
只这一箭,就能杀死一头狼。
但是因为火箭比以往的箭矢重了不少,现在军中,能够熟练掌握的人很少。
这少年摸弓箭似乎还没多久吧?
可那枚箭矢,仿佛与主人心意相通,直接飞去了野马头领的眼眶中,将整个头颅炸的血肉横飞。
“有点绕路了,但是七日……不,五日之内,我们能到达目的地。”
郑小羊叮嘱身后的同僚,其实他觉得,自己一人来就可以,但是那个尚书说,人多力量大。
可分明是一群累赘。
没办法,他只能选择带着这些人。
“好、好!”
同僚们微愣,收起了之前的轻视之心。
军营是最不看年龄的地方,对底下的这群小兵来说,谁最强,谁就有话语权。
而郑小羊以绝无仅有的实力征服了这群人,成为以后,对方手下的第一支亲兵。
即便后来征战欧洲,深入俄国,他们始终是郑侯手下最忠实的拥护者。
郑小羊年轻,精力旺盛,一天只要休息三个时辰,就能重新上路。
而在这种近乎日夜不休的奔袭下,他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就算在远处,也能闻到空气中的怪异气味,而原先芳草萋萋的地面,也被一种古怪的油性物质吞没,在草原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咦?”
身后的同僚有些奇怪。
在这里看守的,不像是戎狄人,而是不同发色的夷人。
“我之前听说,这些人是来自很远很远的地方,专门来到这里,将这些东西变成能够伤人的火器,提供给戎狄。”
郑小羊记性很好,想起之前中年人跟他说过的话,此时小声解释:“他们之间达成了一个合作。
听说,他们要戎狄入侵盛朝,等到女王下令发兵,他们就能来到这边,与戎狄分了盛朝的天下。”
从通商岸口的商人嘴里,他们知道了遥远的东方,有一个无比富庶的国家。
那里的人们安居乐业,那里的宫殿遍地都是金子,那里的屋檐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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