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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
任君澜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原先的烦躁立刻消散,取而代之的事一种柔软的、让人不禁沉迷的情绪。
只能不断地重复这句话:“我很喜欢。”
“小囝,我很喜欢。”
见恋人喜欢,明慕也挺开心的,忍不住埋怨:“我做了好久呢,这个是最好看的。”
“我天天戴着。”
说了后,任君澜又想改口:“天天戴着容易褪色,我——”
既希望收藏起来,好好放着,又希望能随身携带,让别人都看到。
“没关系,一直戴着。”
明慕拍了拍胸脯,语气倒是很豪气,“坏了我再给你做。”
不得不说,恋人的肯定简直是最好的良药。
明慕觉得自己还能再做,做十个、一百个!
任君澜没有答应,做一个就好了,要是再多,累坏了小囝要怎么办?
“原先以为你喜欢这种,还准备了……”
任君澜没有说完。
明慕的胃口完全被吊起来了,等了半天也没有下文,追问道:“什么?准备了什么!”
要是不清楚,他晚上肯定会睡不着的!
“……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任君澜还是没有明说,“前几年,因为和西洋的生意,多了许多织布庄,燕都这边也有。”
“他们招工已经快成了燕都一景,想带你去凑热闹。”
他清楚小囝的近日所想,一直在念叨什么工商业、支柱产业发展。
不知道织布算不算呢?
新型棉花所制造的棉布质量极好,远销内外,不少周围的小国都在盛朝采购,相关产业野蛮发展。
明慕哇了一声。
第二天,抽出时间来,他们果真去凑了热闹。
选拔织工的队伍很长,一眼看不到头,考核的项目也很多,最基础的织布是必不可少的,选拔主管还有文化课题。
为了照顾识字不多的人,题目都是里面的负责人大声念出来的。
比如布料不褪色的方法、颜色混合、棉布储存之类的。
附近和他们一样来看热闹的人还不少,熙熙攘攘,还有人在这里摆摊。
明慕低调地和澜哥坐在某个摊位上,喝了口水,认真地看着他们的选拔活动。
这幅样子,倒是让他想到一些东西……
很熟悉,应该在课本上见到过的……
好像是叫,资本主义萌芽?
明慕一下子来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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