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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中向来重理轻文,理科的重本率远远高于文科。
填分科表时,班主任老师对前二十名的学生都进行了谈话。
虽然文理分科的成绩相似,可宋知也用在物化生上面的精力要更多一些,面对班主任,她本想袒露自己的犹豫和纠结,不过班主任拿着她的成绩单比画道:“……学文也行,你英语好,数学和前几名相比就有点一般,去理科班可能会吃力一些。”
宋知也扫了一下名次单,提出了疑问:“老师,我前面两个人的数学成绩和我也差不多……”
“他们是男生,后劲更足一点。”
宋知也一愣,火气上头,一些话就脱口而出:“这和这个没关系吧,他们能选,我也能。”
班主任隔着闪光的眼镜审视她:“你不能看你前面的同学都是选理,你就跟着盲从,咱还是得实事求是,根据自身情况来,不能虚荣。”
本着七分功利两分气性一分虚荣的缘由,宋知也还是选择了理科。
还有一周开学,她提前为自己的选择如履薄冰。
她捏着笔在受力图上标标画画,脑子时不时冒出班主任的声音。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她的注意力早就转移,等反应过来,“虚荣心”
三个字被写在试卷空白处,轻飘飘的灰色字迹,组成了悬在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虚荣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作祟的呢?
宋知也想,应该是人天生的劣根性。
她在上小学的时候,被父母送往乡下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她有一个小她三岁的弟弟,在外面跟着父母打工。
后来为了两个孩子的学业,父母回到荣城,又把宋知也接回身边。
宋知也的初中生活很灰暗。
在乡下生活的几年使得她同市里的学生格格不入。
在乡下小学,她是班里的佼佼者,但在新的学校,比她优秀的学生大有人在。
她没上过什么剑桥补习班,英语很糟,她拼着一股心劲去学习,后来成绩也算靠前,可仍旧没什么朋友。
她想变得合群,于是开始笨拙地加入班里其他女生的聊天当中,听她们聊动漫、聊假期的国外见闻、聊父母工作、聊家里开什么车、聊穿着打扮。
宋知也在聊天中愈发沉默。
她家里没有电脑,她们说的动漫她听都没听说过;她没有出过国,连省都没有出去过,最远是去隔壁市参加某个亲戚的葬礼;更不认识什么名牌,冬天家里没有暖气,其他学生穿得轻薄漂亮,她臃肿,十根手指肿得像胡萝卜。
青春期逐渐来临,宋知也的个头也逐渐拔高,从初二下半学期开始,她走在回家的路上,会被不三不四的学生搭讪。
这自然不是什么荣耀的谈资,对于示好她向来不屑一顾,可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
早晨洗完脸照镜子,她会注意到自己的皮肤白皙,头发乌黑,眼睛清亮。
顾影自怜的后果很严重,宋知也开始变得像莫泊桑短篇小说《项链》的主人公一样,自命清高,对于所生活的环境耿耿于怀、心有不甘。
当得知周围大部分同学都居住在干净的楼房时,她开始用审视目光环顾自己生活了几年的鑫华街,明明相安无事生活了这么些年,当换一种心态去看,竟开始被它的嘈杂和肮脏所刺痛。
她也注视着自己的父母,注视孙兰因为长期摆摊而油腻的衣角;也注视宋知明粗糙的手指,他在市里某个小学担任电工。
她时常为父母不太体面的工作感到一阵窘迫,又因为这窘迫产生愧疚的绵长余韵。
中考前,姑妈家的表姐送了她一双耐克鞋,预祝她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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