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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里的不能吃,手上的能吃——少年低头就叼走了。
姜菡萏想了想,用筷子扎起一块生肉,递过去。
少年一下就叼过去,一面大口吞咽,一面警惕地看着郭俊手里的刀,眸子雪亮冰冷。
姜菡萏又喂了一块。
一直喂了五六块,剩下再给他,他没有再吃,叼走扔到角落。
狗子们一涌而上,抢着分食。
而他自己只在旁边看着,有哪条狗抢得狠了,他便“呜”
地一声,神情非常严厉,那狗子立即夹起了尾巴。
他身上的鞭痕已经红肿,一条一条像红色的蜈蚣爬在身上,有些在渗血,脖颈下面的鲜血干了一层又一层。
姜菡萏怀疑那上面有倒刺,当时那老板扯动的时候,他也在流血。
得上药。
她缓缓伸出手,想抓住链子。
那链子就拖在地上,离她不远。
但她刚一动,少年就发现了,迅速把锁链甩到身后,嗷了一嗓子,直对着姜菡萏呲牙。
看来这是他的逆鳞。
但不上药真的不行……上一世的逃难途中,她亲眼看见过很多人的伤口得不到及时救治,起初还能强撑,但要不了多久,都会红肿发热,慢慢死去。
“用迷药吧。”
姜菡萏跟郭俊说。
郭俊掏出迷药,只是刚揭开纸包,少年就弓起背脊,低吼不已,并且开始后退。
姜菡萏:“……”
完了,他记住这味道了!
*
姜菡萏没辙了,只能等驯兽师过来。
昨天下午郭俊前脚把人带回别院,后脚就派人去京城。
只是西山与京城有一个多时辰的路程,派去的人没办法在城门关闭之前赶回来,只能等到今天早上开城门。
姜菡萏回房没多久,他们便把人带到了。
“小人季二,见过贵人。”
季二是个身形精干的中年人,腰间挂着一条牛皮编成的长鞭,恭恭敬敬跪在庭中,“这牲畜就是我和老板一起捉住的,贵人把他交给小人,尽管放心。”
隔着帘栊,姜菡萏问道:“你们怎么抓住他的?”
“斗兽场里野兽死得快,总要换新,京城附近的几座山头我们都跑遍了,三个月前,在通天山找到了那片狼群,大约有十几只狼。”
季二面上甚有得色,“小人家中世代都是猎户,捉这些野兽手到擒来,因为要留着它们下场,所以很少用刀箭,基本都是挖陷阱。”
狼群出行,走在最前面的都是老弱,因为这样才能保证没有弱狼掉队,第二才是壮年狼,可以防止不测,中间是母狼和幼狼,最后是头狼,能纵观全局。
少年就和头狼走在一起。
所以当最前面的老狼掉进陷阱时,少年如果想逃,一定能逃走。
但他留下来断后,让头狼带着母狼与幼狼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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