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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没有信不过师尊的意思!”
“真的!
我发誓!”
奚华暗暗冷笑,而后才转过身来,半蹲下,在牧白紧张且窘迫的目光注视下,伸出了手。
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他的腿部肌肉,以及骨骼。
牧白被他的死人手,惊了一跳,下意识“啊”
了一声。
大脑一瞬间空白。
等他再回过神时,奚华已经起身,在用手帕擦拭手背上的脏污,一边擦,一边面无表情地道:“没什么外伤,另外,根骨不错。”
牧白一瞬间面红耳赤!
他刚刚……刚刚居然在奚华面前出了丑!
奇耻大辱!
这对一个男人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他无地自容地赶紧爬了起来,抓过旁边的衣服,就要往身上乱套。
一边套,一边羞愧至极的想,完了完了,这下全完了,奚华该不会误会他什么吧?
“脏衣服莫穿了,为师见你的身量同玉书差不多,便让他先借了你一身弟子服。”
奚华随手递给他一套弟子服,神情自若地仿佛刚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不过,他刚刚也并不是检查他哪里受伤,而是在羞辱他,顺便摸索他的骨骼,看他日后适合修什么道。
这点很重要,修真也讲究因材施教。
奚华座下不留无用之人,林素秋虽然身世悲惨,但天生剑骨入剑道。
奚华修的是无情道,他师兄奉微修的是善道,以积德行善,普救苍生为修行,江家兄弟天赋都相当不错,主修符篆法阵之类。
一般来说,玉霄宗的弟子们,刚入门时,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会大致先学一学。
等入门满一年了,才会逐步区分每个人主修什么道。
但牧白情况特殊,很早就离开了师门,以至于奚华直到今天,才知道,牧白适合修什么道。
奚华的神情有些复杂诡异。
小白的根骨不错,灵根也尚可,总而言之,资质不说是出类拔萃,但也是万里挑一的。
只不过……小白比较适合入合欢道。
如果,奚华没有摸错的话,小白就是传闻中,万年难遇的天生炉鼎之体。
这就很有意思了,林素秋是天生剑体,修炼到化境时,人剑合一,剑斩山河,是难得一见的好苗子。
而牧白就更不得了了,天生炉鼎之体,怪不得……怪不得他的腰肢这样柔韧。
一举一动,尽显风情。
原来如此。
若是让旁人知晓牧白是天生炉鼎之体,只怕会遭来无数人的觊觎,甚至是哄抢。
奚华此前就听闻,天生炉鼎之体,用起来滋味不同凡响,但从未见过。
古籍中记载,也只是寥寥笔墨。
就是不知,传闻是真是假。
也许,有机会可以试一试,一试便知。
既然小白口口声声说喜欢师尊,那好,奚华就给他一个机会,好好侍师。
牧白神情恍惚地把衣服穿好,脑子里乱糟糟的,只要一想到他刚刚居然出了那种丑,就觉得脸面一阵阵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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