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棍子文学网】地址:https://www.exowx.net
那躺倒早在地的是只灰扑扑的兔子,瞪着腿微微抽搐着,虽然不见血,却是被砸晕了。
“……我忘记问你喜不喜欢兔子了,”
伏子絮表情有点心虚:“幸好出手之前想到,把它打晕了,要是你喜欢,我们把它放……”
“我喜欢!”
陈文荷对他的话大为认可,开始两眼放光。
伏子絮松了一口气,幸好他悬崖勒马,没下重手。
“我喜欢双椒的!”
陈文荷不客气地逮住灰兔子的两只前腿,得意洋洋地将它提起来:“一只不够,我还要我还要……攸竹最会炖鲜兔汤了!”
伏子絮:“……”
这些日子相处下来,可谓是完全颠覆了他从前对陈文荷的看法。
她天真娇蛮,稚气未脱,偶尔展现出令他心生警惕一面时,却多半是在恶作剧。
与这世间许多寻常女子一般,姜瑶自从得到伏子絮“心悦”
她的消息,原来还会跟他耍花腔的大小姐表现得愈发“恶劣”
,为取信于人,伏子絮只得为自己说出口的“喜欢”
选择无限包容,即使如此,她也总有办法缠着他、戏弄他。
他就知道,带上她绝对不是什么明智的决定。
……
开封境内,桃花谷,邺竹山庄。
“宋学士,您终于回来了,”
守园丫鬟恭敬道:“那位小姐一直等着您没走呢。”
这是聂孝云当初留给宋明华进京赶考落第的宅院,环境清幽,风水极佳,宋明华入仕之后便长住翰林苑侍读副殿,很少回来,以至于洒扫完院落之后依然有些荒芜孤凉之感。
“谁带她带这里来的?”
宋明华话里隐隐有些怒气。
丫鬟惊讶:“不是您让她进门的吗?这位小姐一个月前来到这里,手里拿着您亲笔书信的安置,我们……便将她安置下来了,只是最近学士公务繁忙,那位小姐也让我们不要过多打扰,这才……”
亲笔书信?宋明华荒谬又好笑地眯起眼睛:“找出来给我看看?”
见她面色不对,丫鬟吓得丢了扫帚就去找东西,园里采买食材回来的小厮也被宋明华吓得不敢说话,帮着那丫鬟开始翻箱倒柜。
“这……这里……”
率先找到书信的小厮颤巍巍将信捧送到宋明华身前:“学士您看看,小的们眼拙,不知道哪里搞错了……”
宋明华接过那被揉的有点发皱的纸张,展开之时,果见几行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字迹落在纸上,与她本人亲笔无异,不仅如此,这信用词委婉,语气温和,颇有让人亲厚待之的意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