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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揉了揉眼睛,艰难地从床上爬了起来,照例进行起床后刷牙洗脸等一系列流程。
现在的情况和之前有所不同,他的起床流程当中多了一项任务:梳头发。
并非他从前不梳头发,只是那时候他是一头短发,最多偶尔心血来潮烫个卷毛,用弹力素稍微打理打理就行,大部分时间都是洗完脸用梳子一带而过。
对比之下,他现在的长发打理起来显得异常麻烦。
许青禾耐心地用梳子将自己的长发从头梳到尾,接着将一头长发用发带简单绑了个低马尾——除了这个,他的长发发型库里没有其他造型。
好在由于建模出众,哪怕是最简单的发型也能发挥出最出色的效果,许青禾对着铜镜左右看了看,表示满意。
他打开衣柜,准备挑一件衣服换上。
衣柜里叠放的全部都是男性常服,几件长袍、长衫和短衫,棉麻质地,颜色素雅,很适合日常穿着,许青禾挑了几件还算符合审美的衣服进行试穿。
然而连着试了几件,没有一件符合他的身形,不是宽了就是大了。
这完全就是陆晚亭一个人的衣柜。
没有人考虑一下男妻的死活吗?
除了喜服之外,居然连件合身的衣服都不给准备,还真把人家当作冲喜的工具人了!
无奈之下,许青禾只得从陆晚亭的衣服里挑了件洗过后缩水小了一号的长衫,青绿色的,穿起来意外地很衬他的肤色,也合他的名字。
也算是差强人意。
换好衣服,许青禾一抬袖子,忽然瞧见自己手臂上有一处圆圆的压痕,十分显眼。
是昨晚那颗桂圆硌出来的。
他皮肤白,以往陆晚亭在床上没怎么用力就能在他身上留下印子,现在结结实实压着一枚桂圆睡了一宿,想不出痕迹都难。
待会儿回来就把那颗桂圆吃掉!
许青禾愤愤地想。
他推开房门,迎面就看见了三间矮趴趴的泥草房。
屋顶茅草稀薄,露着几处破洞,墙皮还有些脱落;东边有口爬满暗绿苔痕的老井,麻绳上头挂着个豁口的葫芦瓢;院里的地皮又光又秃,角落里堆着些烂柴火,湿漉漉地发黑霉。
唯一还算富有生机的是院子正中杵着的那棵枇杷树,已抽出几枝细瘦新芽。
风一过,满院尽是茅草的窸窣声,混着灶底灰的涩味,恰如许青禾此刻的心情。
好穷啊。
就这条件还想娶老婆?
脑子不好才会嫁给他。
刚想到这里,许青禾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就是那个脑子不好使的人,连忙“呸呸”
两声。
一股浓郁的饭菜香味忽然悠悠传来,许青禾不再看眼前的破旧小院,循着香味一路来到厨房。
陆晚亭正在做早饭。
陆晚亭是一款很会做饭的男人。
从前两个人交往的时候,除了偶尔去餐厅约会、上班太忙没时间做饭点个外卖之外,许青禾的一日三餐由陆晚亭全权负责。
家境优渥的两个人都不缺钱,吃的东西虽然不是昂贵得令人咋舌,但也不算便宜,什么惠灵顿牛排、巴尔曼龙虾,都是他们餐桌上的常客。
按现在的情况,他们显然吃不起这些食物。
不知道陆晚亭今天会做什么早饭,许青禾很有些好奇,迈开长腿走进厨房,刚掀开布帘就撞上满屋白蒙蒙的水汽。
桌上搁着一碗臊子,应该刚炒出来不久,还冒着热气,肉丁切得不大不小,油光锃亮,有肥有瘦,肥肉油润透明,瘦肉酱色浓郁,看着就酥烂入味;旁边还有梅菜,吸足了肉汁变得油汪汪的,在肉丁旁边围了一圈。
热气呼呼直冒,肉香混着梅菜的咸鲜,咸香冲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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