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棍子文学网】地址:https://www.exowx.net
兰彻倒也不是对原来的世界多么留恋,但如果走剧情能触发返回程序的话,还是得试一试的。
不管哪个世界,兰彻需要一个确定的答案,才能安定的把这个世界的日子过下去。
把主角受偷出来,就是要实验的下一步剧情。
小说第一章玩的就是暴君的追妻火葬场play,暴君看不起落魄的主角受,拒绝订婚并要将人打入冷宫,半途却杀出个程咬金,相亲对象被不知名人士掳走了。
暴君虽对主角受无情,但忍受不了此般奇耻大辱,誓要把人再抢回来。
举国搜寻,最终发现人在水晶岛上,暴君上岛抢人,回程时遇海啸,与主角受流落荒岛,开启没羞没臊的二人世界。
霉运当头的水晶岛则被外界破了避世之规,宁静的桃花源不复存在。
至于兰彻,便成了将心上人拱手送人的炮灰,以及亲手把家园送进风暴中心的罪人。
没错,心上人,兰彻单相思主角受近十年,这也是原文设定。
根据魂穿之后的记忆,应该是在近十年前,彼时十岁的小兰彻其实误出过一次岛,好在兽人将“兽”
的部分隐藏起来后看着便与人类无异,所以他鲛人的身份没有暴露。
可是从没出过门的小鲛人迷失方向了,怎么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在人类的村庄逗留还几天,又累又饿,身上没钱,昏倒之前都觉得自己一定会死掉了,但有人救了他。
是个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子,书里的主角受林歌。
回家之后兰彻一直没有忘了这件事,念了十年,念成了单相思,典型的痴情“男二”
。
因而在听说林歌要被迫嫁给暴君时,痴情男二坐不住了,宁愿冒着杀头之罪的风险,也不能让心上人落入魔爪。
现在的兰彻要还原的就是这段剧情线。
不过兰彻已经不记得脸了,这不怪他,十年时间,他脑子里现在的记忆库关于当年那个小男孩的脸早已模糊,只知道是个蛮好看的人。
但无法确定真实性,因为记忆会美化,情人眼里也出西施。
可话又说回来,一本这么玛丽苏的小说,主角受有个绝美的外表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吧,兰彻这么想着。
虽然记得不人脸,但到时候认最好看的那个不就行了。
星际的另一端,庞大的silver占据着最广袤的领土,人族、兽人族和虫族三分天下,而人族依靠长久以来最强大的军事力量拥有着三份蛋糕中最大最甜的那一块。
近来星际间时局动荡,就是分配不均匀带来的长久积怨在找时机爆发。
拿的少的永远嫉妒拿的多的。
而人族的皇帝凯撒两年前病逝,幼主力弱,正是其他种族发难的好时机。
外围的不太平已经持续好久了,零星的战火几百年来就没停过,只是不知道那曾经颠覆宇宙的大规模战争会不会在这个档口再度爆发。
落日城还是那样美,作为人族母星的首都,sliver的心脏,这座城就始终仿若镶嵌在至高无上王冠上的红宝石,最美丽,最梦幻,最昂贵。
无论发生什么,王冠上的红宝石都会永恒闪烁,这似乎已经成了世间默认的定律,更何况,马上要发生的是一件欢庆的好事。
人族年轻的皇帝陛下到了相亲的年纪,王叔纪德替他选了个相亲对象,顺利的话应该很快会订婚,下半年举行结婚典礼。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