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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吧,我带你上去。”
体能训练是人类王族中每个人从小不可或缺的课程里的重中之重,而负重训练又是体能训练最基础的分支。
所以尽管个头差了不少,但罗尔威斯背起兰彻,总感觉比兰彻抱他还要轻松。
“这么轻,跟小鸡崽子一样。”
人嘴上吐槽,而后稳稳走出了岩洞,走上了上山的方向。
兰彻不服气,表示要据理力争:“你好到哪里去!
棉絮都比你重!
以后多吃点饭吧!”
好吧,这两个人的身材都属于有肉的偏瘦型,只是罗尔威斯是从小经受精细训练长大的,肌肉上应该略胜一筹。
兰彻有骨架和基因的优势,但真正是薄得像张纸。
虽然没有表和时钟,但从太阳的状态看,现在顶多不过7点钟,随着整座岛屿被完全照亮,这两个人的上山之路也走了有小半程了。
不得不说,这主角受的体能真是超乎兰彻想象的好,细麻杆儿似的人背着他走了那么长的路,步伐还是四平八稳,一口气都不带喘的。
因为没有备用的衣服,人身上穿着的布衣还是被山石砂砾割得破烂褴褛的样子,也就把里面的皮肤露出一部分来。
兰彻在人背上待着,看到里面那若隐若现的玫瑰图案,忍不住开口道:“林歌,你身上为什么有一朵玫瑰花呀?是纹身么?”
“真时髦。”
这个问题兰彻其实想问很久了。
沉寂了一会儿,兰彻听到对方说:“不是纹身,是胎记。”
胎记?怎么会有这么大一个胎记!
而且还规规整整长成一朵玫瑰花的样子,太稀奇了。
“胎记一般都代表着家族和血统,各种各样血统都存在,有什么好奇怪。”
人又道。
兰彻停顿了一下,这次他确定不是自己的错觉,背着他前进的人在提到“家族”
“血统”
字眼时,情绪低了好几度。
也难怪,主角受是家道中落的贵族,谈到这些话题时,难免触到伤感。
兰彻回想了一下,从和主角受相遇开始,对方总的来说是个蛮不错的人,突然就想走心一波,他压低身体,几乎与对方的背部贴合,声音也低低的,但语气认真:
“林歌,谢谢你愿意救猫儿。”
“真的很谢谢你。”
真要命,罗尔威斯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这么肉麻的话,没有回过头,因为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但就在兰彻以为对方不打算回应的时候,耳边响起对方的声音:“你别叫我‘林歌’了,叫我阿吉挞吧。”
嗯?阿吉挞,什么意思?
这是罗尔威斯的第二母语,意思是玫瑰,小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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