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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了冬,天短了,夜长了。
刚过下午五点,日头就急急地往西山后面坠,剩下些昏黄的光,勉强照亮着清冷的村庄。
风也硬了,打着旋儿从门口、窗缝里钻进来,带着刺骨的寒意。
林晚晚三岁了。
小丫头个子又窜了一截,原来的衣服裤子,袖口裤脚都短了,王秀英用别的布头接了接,虽然颜色不一,但穿着暖和。
她说话更利索了,小脑袋瓜里装的东西也多了,整天“为什么”
个不停,对什么都充满好奇。
家里她最常黏着的,除了二哥,就是放学回家的三哥林向北。
林向北今年上初中了,在公社中学。
学校离家五六里地,他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揣上两个窝头或者一块饼子当午饭,步行去上学。
下午放学再走回来,到家常常天都擦黑了。
初中课程比小学多,作业也多了起来。
每天晚饭后,林向北都要在煤油灯下,趴在那张旧方桌的一角,写很久的作业。
晚晚最喜欢这个时候。
她会搬个小板凳,紧挨着三哥坐,两只小手托着下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三哥写字。
煤油灯昏黄的光晕,照亮了方桌一角,也照亮了三哥那专注的侧脸,和他笔下那支“英雄”
牌钢笔的笔尖。
那支钢笔是林向北考上初中时,大哥用第一个月的工资给他买的,他宝贝得不行,平时轻易不用,写作业时才拿出来,灌上廉价的蓝黑墨水。
“沙沙沙……沙沙沙……”
笔尖划过粗糙的作业本纸张,发出细微而清晰的声音。
晚晚觉得这声音特别好听,像春蚕在吃桑叶。
她看着那些弯弯曲曲的符号和整齐的方块字,从三哥的笔尖下流淌出来,布满了作业本的格子,觉得神奇极了。
“三哥,你在写啥?”
晚晚小声问,怕打扰他。
林向北从作业里抬起头,推了推鼻梁上那副用胶布缠着腿的旧眼镜(是他捡了大哥淘汰的,度数不太合适,但勉强能看清黑板),耐心地回答:“写作文,题目是《我的家乡》。”
“家乡是啥?”
“家乡就是咱们这儿,向阳大队,咱们的家,还有地,还有河,还有村里的人。”
“哦。”
晚晚似懂非懂,又问,“那这个字念啥?”
她伸出小手指,指着作业本上一个笔画很多的字。
“这个字念‘溪’,小溪的溪,就是小河沟。”
“这个呢?”
“这个念‘稼’,庄稼的稼,就是地里的粮食。”
晚晚问,林向北就答。
有时候问的问题太幼稚,林向北就笑笑,用更简单的比喻解释。
他脾气好,不像二哥有时不耐烦,也不像大哥那样带着成年人的稳重距离感。
他对晚晚,有种介于兄长和玩伴之间的亲昵和耐心。
晚晚就这么安静地坐着,看三哥写字,偶尔问个问题,或者自己玩手指头。
煤油灯的光把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投在斑驳的土墙上,轻轻摇曳。
灶间传来王秀英刷锅洗碗的声音,或者林建国修补农具的敲打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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