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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三日,军训第一天。
早上五点半,秦风的闹钟响了。
他睁开眼睛,宿舍里还是一片漆黑。
陆远在上铺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句“还早呢“,又缩回了被子里。
林北已经起来了,正在穿衣服——体育特长生的生物钟比闹钟还准。
秦风洗漱完毕,换上了军训迷彩服。
衣服是昨天领的,布料硬邦邦的,带著一股新衣服特有的化学味。
他把衣角塞进裤腰里,系好皮带,对著镜子看了一眼——还行,至少不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
陆远也换好了迷彩服,但他的裤腿太长,拖在地上,像穿著裙子。
林北帮他卷了两圈,才勉强能走路。
六点整,四个人出了宿舍楼。
九月初的北京,清晨的空气凉丝丝的,带著一股乾燥的草木味。
天边刚泛起鱼肚白,校园里的路灯还亮著,昏黄的光在晨雾中晕开,像一幅没画完的水彩画。
军训操场在校园的东侧,是一大片铺著煤渣的空地。
操场四周插著各色旗帜,在晨风中猎猎作响。
秦风到的时候,操场上已经站满了穿著迷彩服的新生,嘰嘰喳喳的,像一群刚出笼的麻雀。
有人在打哈欠,有人在揉眼睛,有人还在繫鞋带。
计算机系的方阵在操场的东南角。
教官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军人,皮肤晒得黝黑,身材精瘦,站在队伍前面,双手背在身后,表情严肃。
他的军靴上沾著煤渣,裤腿上还有几道泥印子——看起来已经在操场上转了好几圈了。
“我姓张,是你们的教官。
“他的声音像砂纸磨过铁板,粗糲而有力,“接下来两周,你们要忘掉自己是清华的学生。
在这里,你们就是兵。
“
陆远在秦风旁边小声嘀咕:“完了,看起来很凶。
“
“別说话。
“秦风低声说。
第一天的训练內容很简单——站军姿。
两脚分开六十度,双腿挺直,收腹挺胸,两手自然下垂,中指紧贴裤缝线。
头要正,颈要直,目视前方。
看起来简单,做起来难。
秦风的身体素质比前世好得多——重生之后他坚持每天晨跑和做伏地挺身,体能比一般的大学生强不少。
站军姿对他来说不算太难,他调整好呼吸,稳稳地站著,像一棵扎了根的树。
汗水从额头流下来,顺著脸颊滴在煤渣上,他没有擦。
陆远就不行了。
他是典型的南方技术宅身材——瘦,但没力气。
站了不到十分钟,他的腿就开始发抖,额头上冒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
他的手在裤缝线上微微颤抖,中指怎么也贴不紧。
“我快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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