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棍子文学网】地址:https://www.exowx.net
报仇心切的人将自己的感情诉诸行动,进行报复;怀恨的人伤害对手,或至少向对手说明“自己的看法”
,或只在其他人面前厉声责骂他;嫉妒者见财眼红,拼命想要通过劳动、交换、犯罪或强力把财富弄到手;这些人都不会陷入怨恨。
怨恨产生的条件只在于:这些情绪既在内心猛烈翻腾,又感到无法发泄出来,只好“咬牙强行隐忍”
——这或是由于体力虚弱和精神懦弱,或是出于自己害怕和畏惧自己的情绪所针对的对象。
因而,就其生长的土壤而言,怨恨首先限于仆人、被统治者、尊严被冒犯而无力自卫的人。
倘若怨恨在别人的身上表现出来,那么,这或是心理感染的结果(怨恨对心灵的毒害有极强的传染力,因而心理上极易感染人),或者是因为此人身上怀有一种强抑的欲望(怨恨便由此欲望而生),从而使其人格“受毒害”
、“含怨愤”
。
若一个仆人因受虐待而在“前厅叫骂”
,不会染上那种属于怨恨的内“毒”
;反过来,倘他依然还“强颜欢笑”
(此成语真是形象极了),将反感、敌意深藏在心底,倒很可能染上怨恨的内毒。
我们还是更为详细地考察一下怨恨形成的各种起点吧。
报复感越是转化成报复欲,报复冲动的方向越是转向并不确定、只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对象范围,与此同时,报复心在对一特定对象的报复上越少得到满足,那么,报复冲动便越容易导致怨恨的形成。
长久没有得到满足的报复感,特别是当原来就已经与报复感相关的“正当”
意识(这是发怒、狂怒之时所缺少的)上升为一种“义务”
观时,就会直接导致心灰意懒,导致死亡。
[3]倘若出现报复狂,那么,人就会不顾一切(并无明确的意图)去搜寻能为报复行动提供口实的事件,或者,由于错觉倾向而误把无辜者的一切可能言行都当成要伤害的意图。
过分的“敏感”
常常已经是性格中含有报复狂的征兆。
若是有了报复欲,人就要寻机发泄。
有了报复的意图,人就会采取具体的行动。
但是,倘若报复使受伤害的自我价值感或受伤害的“声誉”
得到恢复,或所受伤害得到了“补偿”
,从而使报复无法继续而强抑下来(比压抑内心中的胡思乱想在强度上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甚至把报复冲动本身也强抑住,越是这样,报复欲就越容易转为怨恨。
这时,与此状况密切相关的,正是贬低他人价值的倾向,通过这种倾向,紧张感以幻想的方式消失。
若除此之外又有下列因素出现时,这种方式的条件便得到更多的满足:甚至在由于无能而隐忍第一次抗冲动的情况下,仍然具有不断继续隐忍和强抑的倾向(这正是报复感的本质)。
有句谚语道出了这一情状:“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因而,在相同情况下,这总是弱者一方的态度。
但是,本质上属于报复感的,同样有在某种强度上将被伤害者同伤害者相提并论的情形。
[4]本身就是一种奴性或自感、自认是奴才的人,在受到自己主人伤害时,不会产生任何报复感;卑躬屈膝的差人挨了责骂也不会产生报复感;孩子挨了耳光也不会。
反过来,久蓄于心的强烈要求、极度的高傲与外在的社会地位不相称,特别容易激起报复感。
由此引出了一个社会学上的重要命题:群体的与宪政或“习俗”
相应的法律地位及其公共效力同群体的实际权力关系之间的差异越大,怨恨的心理动力就会越聚越多。
关键不在于这些因素中的单独某一种,而在于两者间的差异,在一种不仅是政治的,而且也是社会的、旨在均贫富的民主制中,社会怨恨恐怕将是最小的。
在一种有内在等级的社会制度下(比如印度曾有过的社会制度),或在一种等级森严的制度下,社会怨恨恐怕也会很小——事实上也很小。
因而,忍无可忍、一触即发的怨恨必然储备在如下社会中:在这种社会中,比如在我们的社会中,随着实际权力、实际资产和实际修养出现极大差异,某种平等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确切地说是受到社会承认的、形式上的社会平等权利)便会不胫而行。
在这一社会中,人人都有“权利”
与别人相比,然而“事实上又不能相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